近代首任驻外使节郭嵩焘

历史上曾有许多偶然的小事件终酿大案,改变了社会的走向,“马嘉理”事件便是。
1874年8月22日,柏郞领导193名成员的远征队,从上海溯江而上,经贵州入云南,沿途得到清政府的“允行”和地方政府的“送护”。担任翻译的是英国公使威妥玛派遣的领事人员马嘉理。1875年2月21日,马嘉理和6名中国随员中的5人被杀害。22日柏郞探路队又遭到3000人包围,被迫撤回。这就是“马嘉理”事件。
如果地方官员能够晓以利害,妥当处置,“马嘉理”事件万万不会酿成大案。
1876年6月,清政府任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赴烟台与威妥玛办理“马嘉理”案。英方借“马嘉理”事件大做文章,迫使清政府订立了《中英烟台条约》。在这之前的“六点要求”中,便有“速派钦差大员到英国”谢过。
作为兵部侍郎(副部长)的郭嵩焘,严辞奏请严办云贵总督岑毓英,“以服洋人之心”,遭到朝野上下强烈抨击。当时有人曾编了一副对联嘲讽他:“出乎其类,拔乎其萃,不容于尧舜之世;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,何必去父母之邦。”
在英国公使威妥玛的屡次催促下,大清国任命郭嵩焘为使节,匆匆携带国书前往英国“谢罪”。郭嵩焘曾感慨良多地说:“嵩焘乃以老病之身,奔走七万里。自京师士大夫下及乡里父老,相与痛诋之,使不复以人数。英使且以谢过为辞,陵迫百端。衰年颠沛,乃至此极!”

















